農委會今(26)晚表示,針對近3年進口棉籽粕進行追蹤流向,初步結果發現,3家飼料廠進口之棉籽粕均由澳洲進口,且均添加於家禽飼料取代部分黃豆粉,另2家進口作為栽培菇類太空包介質之廠商,亦未流做其他用途,消費大眾可以安心。農委會同時也表示,棉籽粕為生產國常用之飼料原料 不會殘留於畜禽產品。

農委會表示,在25日晚間確切掌握近3年進口棉籽粕之廠商及進口數量後,即緊急通知3家進口棉籽粕之飼料廠報送進口棉籽粕之使用流向,今天查察結果,3家飼料廠自101年5月份起迄本年3月份最後1批進口止共進口7,734公噸棉籽粕,均由澳洲進口,且陸續以2-3 %比例添加於家禽飼料中取代部分黃豆粉,並於本年5月間全部使用完畢。

農委會說明,棉籽粕為美國、澳洲、中國及印度等棉籽生產國經常使用之飼料原料,惟我國飼料廠使用情形並不普遍,故棉籽粕通常與玉米酒糟(DDGS)、花生粕、菜籽粕等產品同為取代黃豆粉之原料。

根據農委會規定,飼料用棉籽粕中游離棉籽油酚最高含量為0.04%,飼料廠購買時均要求賣方提供檢驗報告。農委會並表示,因棉籽粕進口數量相較於黃豆粉(每年需求量約200萬 公噸)等大宗原料明顯少量,故並未就其品質進行抽驗。

此外,農委會表示,棉籽殼因其纖維含量高,飼料添加量很少,動物適量食用棉籽粕後其中之棉籽油酚可在體內被反芻胃微生物分解,或與游離胺基酸等物質結合而不被消化道吸收,隨著糞便排出體外,因此,不會影響動物健康或殘留於畜禽產品中而對消費者造成危害。

依據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專家表示,部分錦葵科植物含有棉酚(如棉花),具有抵抗病蟲害效果,不溶於水及脂肪,因分子量大結構複雜,植物根毛無法吸收,在土壤或介質中會被微生物逐步分解,因此,無植物吸收棉酚之疑慮。

農委會最後表示,目前上述公司進口棉籽粕(殼)均符合原申請輸入用途,且由各該公司提供之流向資料顯示,並未流供其他產業使用,但為求慎重,除就書面資料查察外,亦將派員至各該公司做進一步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