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母法《高級中等教育法》昨(27)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不過,教育團體質疑,教育部將私立高中的直升比例訂為60%過高,而且部分私校國中部還以筆試等方式招生,學生直升高中部還可享有學雜費補助,為此,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私校國中部未經許可透過考試,或者不符規範的方式招生,如查證屬實,可依法扣除下1學年度該校直升比例。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12年國教母法《高級中等教育法》,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指出,教育部將完全中學性質的私立高中直升名額上限,訂在60%左右,但全國僅有11所學校符合標準,規定過於寬鬆,還有部分私校國中部以入學考試的方式篩選學生,學生直升高中部還可以享有學雜費補助,等於「買國中送高中」、「考國中唸6年一貫班」。

對於私立高中國中部以考試的方式招生,陳益興表示,如果私校國中部未經許可透過筆試,或不符規範的方式招生,查證屬實,將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5條即規定,下一學年度將直接扣除該校直升比例。

陳益興表示,《私校法》和《高級中等教育法》都是12年國教的特別法,因此,須做配套的法令規範、相輔相成才行。未在這次臨時會審查的《私校法》修法,仍為12年國教需要努力的重點之一,而《私校法》修正後,不接受教育部補助的私校,如提出計畫、相關配套與需求,可享有較大的自主性,盼公、私校能良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