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26日裁定,1996年通過、對同性伴侶充滿限制的聯邦法案「婚姻保護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違憲,這也代表了最高法院承認了美國同性婚姻的合法權利。此外,最高法院也裁定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Proposition 8)」違憲,恢復加州於2008年通過的同性婚姻法。不過,讓同性戀者稍嫌失望的是,最高法院並未指出判決適用於各州政府。

最高法院9名法官在裁決過程中意見仍然有所分歧,最後以5票比4票的結果裁定2項法案違憲失效。結果出爐後,聚集在華盛頓最高法院外的同性婚姻支持者欣喜若狂,稱該項判決為人權的勝利;反對者則表示,這次裁決不表示全國開放同性婚姻合法。

美國總統歐巴馬在出訪非洲的空軍一號上也即時掌握消息,並隨即發出聲明,讚揚這次判決、祝賀同性戀者,並指示司法部長檢討所有法規,確保判決獲得妥善而確實的執行。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婚姻保護法讓人民有了分歧的待遇。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認為,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必須要與異性夫婦獲得相同的益處。最高法院批評,婚姻保護法中規定「婚姻」必須由一男一女組成,這完全是將同性伴侶視為二等公民的行為。法院認為,這項法律「誤導了所有聯邦官員、同性戀者與其孩子,讓他們覺得自己的婚姻低人一等」。

對於加州的「8號提案」,最高法院除了宣布其無效外,也承認同性婚姻應享有遺產、稅賦、退休等異性婚姻現況下享有的權利。

2對控告加州政府的同性伴侶及其代表律師步出法院時,得到支持者英雄式的歡迎,美國最大的同志團體「人權運動組織(Human Rights Campaign)」主席葛瑞芬(Chad Griffin)興奮表示,「今天這項歷史性的裁決,將所有的歧視給擊倒,讓同性戀者的人權獲得完全的平等」,他稱這項判決是「讓人開心的里程碑」。

然而,不是每個人都歡迎這項改變,即便大眾輿論已經逐漸轉向支持同性婚姻,但某些保守人士、特別是基於宗教的保守派,仍然認為同性婚姻合法難以理解,且會帶來危險。南部浸信會神學院院長莫勒(Rev. Albert Mohler)就批評,「甘迺迪大法官主導的裁決,把我們帶到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懸崖邊了」,「我相信這會是毀滅美國的事情」。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