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旗艦型流行音樂製作與整合行銷產業促進計畫」日前傳出補助藝人陳妍希350萬元發行專輯,引發社會輿論關注。該計畫評審發言人倪重華今(13)日發出聲明稿指出,流行音樂需要融資及投資的配套發展,文化部這次補助是為了提升產業競爭力,投資未來。

倪重華在聲明稿中指出,流行音樂是台灣文創產業的強項,有產值、明星和創作能量,政府唯一介入這項產業的正當性,就是引領產業成為更具前瞻性的市場環境。面對「為什麼不優先扶持市場上無法存活的創作者」的質疑,倪重華認為,投注資源在沒有發展性的個案,才是錯誤運用資源。

他強調,這次補助的陳妍希和Hebe分屬福茂和華研唱片,這兩家公司在台灣可說是「模範生唱片公司」,文化部這次的補助目的在提升產業競爭力、投資未來,而非金錢補助。

倪重華說,台灣流行音樂曾是華人世界的領先者,但目前卻因中國市場崛起而面臨邊緣化,如之前中國選秀節目「我是歌手」已讓社會大眾了解事情的嚴重性。

因此,除了補助之外,倪重華認為流行音樂還需要融資和投資雙管齊下的幫助。他解釋,融資是來自金融機構的借貸,借錢給創作者,扶植成為品牌來走向國際;投資則是正常金融投資大眾(如文創基金或金控公司),不僅投資創作者、更能成為利潤分享者,進一步推動流行音樂產業成為上市上櫃公司。

倪重華最後也澄清,流行音樂業務重點為發展產業,因此由文化部下轄的影視音產業局負責,沒有排擠到其他文化部門的預算,「如果流行音樂必須一再接受其他文化領域質疑、牽扯進文化預算分配原罪,不如讓音樂產業歸屬到經濟部或工業局底下,在健全的產業發展環境下發展,這才是流行樂界的期待」。

他呼籲,不同創作媒介文化工作者「應該跨界合作,而不是跨界謾罵」,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才能有所發展,真正走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