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今(10)日下午召開座談會,針對目前現有的4個反媒體壟斷法草案進行探討。會中,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建議,目前台灣新聞從業人員的勞動環境非常糟糕,組成工會也有一定的困難度,因此,在編輯室公約、組成工會等條文入法後如何推動,也值得關注,勞委會能正視媒體的特殊性、公共性,並思考是否有更好的方法,讓記者權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在國民黨立委楊麗環公布藍版反媒體壟斷法後,還有NCC版、民進黨版、台大版共4個版本,其中NCC版、民進黨版都有針對編輯室公約和組成工會進行規範,為此,媒觀今天針對將媒體勞動權保障、媒體自律規範落實等,納入反媒體壟斷法的可能性召開座談會,邀請NCC專委黃文哲、民進黨團政策會代表魏慧珍、勞委會科長黃琦雅、勞委會視察何秀依、衛星公會秘書長鍾瑞昌、陳曉宜等人一同參與討論。

會中,陳曉宜指出,現在媒體從業人員的勞動環境非常糟糕,不僅基本工時不固定,也沒有加班費,薪資水準落差大、不透明;而記者也常面臨官司問題,除了壹傳媒以外,其他大多數的記者被告,都需要自力更生,這些都是記者在勞動條件上的特殊性。

此外,陳曉宜指出,現行的勞動權益都和工會有關,但對記者來說「根本不知道其他同事長什麼樣子」,也沒什麼機會見到面,如此一來,如何討論組成工會?而各地方政府進行勞動檢查時,都只檢查建築物,但記者都在外面跑新聞,其安全保障卻未被討論過,為何記者在採訪社會各種與權益有關的運動,卻無力爭取自己的權益?因此,編輯室公約、組成工會入法後,要如何推動也值得關注,期望勞委會能正視媒體的特殊性、公共性,並思考是否有更好的方法,讓記者權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黃琦雅表示,簽團體協約的前提是成立工會,而這些在NCC和民進黨版本內都有積極或消極的規範,為了要實踐最終媒體新聞自由的權益,勞委會絕對會支持媒體從業勞動者,透過合議、簽團體協約方式,和資方協商編輯室公約或討論勞動權益的部分,勞委會也可對組織工會、簽團體協約作個別輔導。

針對鼓勵媒體從業人士組成工會一事,黃文哲說,NCC有努力的空間,在未來對成立工會的媒體換照評鑑時,可以透過加分的方式鼓勵。他也說,如果媒體勞資雙方有簽編輯室公約,對於新聞媒體有很大的加分作用。

鍾瑞昌則說,反媒體壟斷是經濟的議題,非政治的議題,未來立法的過程中,不要淪落到政治鬥爭中,期望能協商一個簡單可行的版本。而新聞自律、媒體從業人士勞動權納入規範都是正確的,不過要達到何種程度,應該以善意的觀點去推動,解決問題最重要;魏嘉珍則建議,媒體從業人員勞動權益的部分,她建議,不足的部分可放在廣電三法裡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