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4月26日公布第709號解釋,宣告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並於1年後定期失效,內政部今(6)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召開會議研商因應措施,據統計,目前全國合計有914件都更案正在進行中,以每案投資金額10億元概估,若無相關因應措施,將有高達9,000多億元的投資將因違憲條文而受到影響。

據地方政府統計,目前全國共計有598件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及316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進行中,內政部強調,在立法院審議通過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前,都更條例仍為有效的法律可繼續適用;但因為考量可能引發都更案合法性的質疑與爭議,在立法院審議通過修正都更條例前的實務執行,必須在不違反現行法規的前提下,依照合乎釋憲內容的方向調整,以避免產生更多爭議。

內政部政務次長蕭家淇表示,都市更新主要程序包括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等3階段,今天在會議中決定,於大法官第709號解釋公布後所申請的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應該參照解釋文的精神,由主管機關組成的都市更新審議會決定是否核准,並允許相關人士列席陳述意見;此外,在4/26解釋文公布後尚未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開展覽者,宜參照行政程序法規定的聽證程序辦理公聽會。至於在解釋文公布前,已依都更條例規定完成公開展覽者,則應依現行規定繼續辦理。

內政部將把今天的會議結論,函請各地方政府配合執行,以避免在立法院審議通過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前,造成都更案推動停滯,並讓地方政府的相關程序作為有所參考依循,以符合正當行政程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