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商英華威公司欲於苗栗苑裡興建風力發電機組,引發苑裡居民抗爭,並因多次阻擋英華威進場施工,遭警方強行壓制逮捕。對於這樣的情況,苑裡居民委任律師林三加認為,英華威沒有和地方居民取得共識便貿然開工,是反民主的處理方式;英華威副總經理王雲怡則反駁,公司一向樂意和居民溝通,否則不會承諾只建4座風機,雙方對話沒有交集。
新頭殼《星期話題》節目今(2)日邀請英華威公司副總經理王雲怡、苑裡居民委任律師林三加,就風力發電的規範以及居民抗爭等問題做討論。王雲怡指出,環評雖核准英華威公司在苑裡興建14座風機,但目前僅有6座風機取得申設許可,且在居民有疑慮的情況下,英華威也決定最多只興建6座,面對居民疑慮甚至考慮只蓋4座,希望自救會民眾可以和平理性的一起解決這項問題。
林三加批評,英華威違反居民意願興建風機,而且在抗議過程中民眾也遭英華威報警逮捕,是違反民主的行為,是台灣風力發電發展上的可恥記錄。他強調,2009年,英華威公司得到興建許可時,應配合事項包含要召開地方說明會、承擔溝通責任,但英華威沒和苑裡居民取得共識,才會引起強大反彈。
王雲怡反駁,2010年在苑裡即辦過說明會,且里長、代表和里民都有參加,環評送審前的說明會也分別在竹南、後龍及通霄苑裡舉辦過,會議記錄也可供查閱,顯示英華威公司有嘗試做出溝通,不應被扣上「反民主」的大帽子。她也強調,英華威公司已多次因抗爭而停工,雙方也協定,若在3月21日前沒有達成協議共識就要依法繼續動工。
林三加則說,英華威公司沒有替代遷建方案,在環評上就已違法,而居民找的替代地點,英華威也不予評估,且風機若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在8百公尺內都有爆炸砸死人的危險,但18-1號風機都僅距離民宅不到300公尺,再加上許多報告都指出,低頻噪音在2公里內都會影響居民健康,這些都是英華威建置風機時沒有為居民設想到的。
王雲怡回應,目前全世界都沒有把風機視為危險建物,且英華威也會按照建築法規興建,以確保安全。而在噪音管制方面,並沒有「2公里」的國際標準,德國提出的報告是建議在1千公尺以內即可,台灣則是300公尺,且假設居民若真的被影響,風力發電也不同於核電、火力發電,英華威承諾可以在一定期間內停機、甚至要拆掉也可以。
對於台灣是否不適合發展風力發電,王雲怡也呼籲打破這樣的迷思。她指出,台灣冬季東北季風發電效率高,雖然民眾冬季用電需求低,但仍然可有效替代其他不環保的發電方式,例如燃煤、天然氣等。此外,雖然夏季西南季風發電效率較低,但仍高於德國整年的平均值,更不用說還有颱風及其外圍環流的風力,因此風力發電在台灣的潛力不容小覷。
最後,王雲怡認為,民眾對於風機若尚存疑慮,可以提出和英華威共同討論,英華威絕對願意配合民情風俗,也願意解決風機可能帶來的問題,但這都要端賴居民和英華威之間的理性討論,而不是一味批評英華威反民主。
林三加則直言,英華威在這個案子裡,是自己再傷害自己的商譽,目前像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也有提出像是慎選場地、使用小型風機和離岸發電等替代方案,目前就要看英華威公司是否有智慧,能夠和居民共同合作,否則「不如不要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