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公會、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今(9)日上午在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2012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正實施至今,雖然更生、清算免責的通過比例提升至6成7與4成5,但與日本9成通過率相比仍然偏低。卡債自救會顧問林永頌呼籲,司法院能夠監督各級法院不當或違法裁定行為,降低程序駁回比例,並且統一審核標準、正視法院案件審理時間過長的問題。

對於《消債條例》修正後的成果,林永頌予以肯定。他表示更生、清算免責通過比率分別自2008年的26.04%與6.57%,明顯提升至2012年1、2月的66.50%與44.79%,但是根據中研院研究估計,台灣社會約有80萬左右的卡債族,更生、清算免責得聲請件數卻較2008年人數大幅減少,2012年整年度聲請人數不到2500人。林永頌說,統計數據顯示債務人對法院信心不足,甚至是有些債務人根本不知道《消債條例》新法已經在2012年實施。

陳節如呼籲,司法院應該多宣傳新版《消債條例》,至少該有一個廣告,讓法條施行能廣為人知。她質疑,「一個對人民有利、國家解決人民生活問題的法案,為什麼不打廣告?」

林永頌也指出,審核案件時,法院容易出現不當或違法裁定行為;例如,濫用《消債條例》第134條第2款「隱匿毀損清算財團」以及第8款「故意於財產收入說明書為不實記載」的情形,駁回債務人聲請、裁定清算不免責。

一名李姓卡債族說,當初她以刷卡的方式,借250萬債券給哥哥至中國投資,後來投資合夥人捲款而逃,哥哥在中國自殺,所有繼承人拋棄債務繼承,造成這筆債券無法追回,對債權人、銀行並沒有實質影響,所以沒有寫在申報書上,卻在聲請清算免責時,法院判決以「故意於財產收入說明書為不實記載」為由,判決清算不免責,她認為這非常不合理。

律師林孜俞表示,債務人聲請更生、清算免責的案件嚴重偏低,原因在於法院的判決標準過於嚴苛或標準不一,讓卡債族卻步,或是覺得沒希望。他呼籲,法院應該正視問題,給卡債族一個重生的機會。

輔大社會系教授吳宗昇認為,政府對金融機構非常的寬容,對債務人則相當嚴苛,「金融機構是幾百億幾百億地給,債務人是幾百塊幾塊地算!」,資本體系高度傾斜金融機構,造成社會不公。他表示,法院應該要扮演一個維持社會正義的角色。

另外吳宗昇也指出,卡債族儼然成為一個隱型的地下社會,經由法院協商成功的個案至今不過4、5千人,人數將近80萬的卡債族,持續向銀行繳款的人不過10多萬人,意即有50、60萬人左右是過著逃債的生活,長期下來會演變成嚴重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