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今(25)日宣布「藝術銀行」計畫正式啟動,將投入7千萬預算建立藝術品購藏與租賃、流通機制,鼓勵國內藝術創作,並活絡藝術市場,而其中的3千5百萬將用於收購藝術品的經費。文化部長龍應台表示,藝術銀行是值得持續執行的重要文化政策,文化部也樂見與私人企業進一步合作。

文化部借鏡加拿大、澳洲、韓國的施行方案,建立「藝術銀行」,收購具市場潛力的本國藝術創作並轉租給公部門或私人企業,藉此促進藝術品租賃、流通,讓台灣藝術家更容易被看見。「藝術銀行」的購藏機制將採公開徵件,藝術家得自行或由代理人將作品送審,並由採購評選委員進行初、複審後,再決定是否購入。

龍應台分享赴歐美參訪經歷,她強調,美、加等國善用公共場合推廣國內藝術資產不遺餘力,足見文化外交的重要性。她表示,藝術銀行因此也會在起步「試做」期間,鎖定政府部門、外交使館及車站、機場等公共空間,增進潛力藝術家的曝光機會,也使國民美學扎根。

縱使不少藝界人士肯定「藝術銀行」對鼓勵新進創作者及連結藝術市場、典藏機制意義重大,不過,原編列的7千萬預算卻只有一半用於作品收購,是否讓政府美意打折扣?面對經費分配疑慮,龍應台解釋,另外3500萬是「行政費用」,包含人事、裝潢、工程等開銷。

龍應台指出,兩筆經費各占一半不是突然決定,而是去年在委託調查、設計預算結構時就確定,且在計畫起步階段,特別需要經費挹注,「處理庫藏空間就需花到3千多萬,今年其實還不夠」。為了消除外界對預算的疑慮,龍應台還以餐廳為例指出,一間好的法國餐廳,「客人看得見的、氣氛很好的使用空間,跟看不見的後台空間,幾乎是1比9」,如此才能做到最好,「因為我們是從零開始」。

「藝術銀行」總部將座落於台中前地方新聞處大樓,規劃為3層樓,分別用以作展示廳、庫藏及辦公空間,預計7月中可以完成展示空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