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今(17)日公布市售溫泉粉抽查結果,發現45件抽樣品中皆無重金屬成分,但有28件不符合「化妝品之標籤仿單包裝之標示規定」,標示查核的不合格率達62%。

由於時值泡湯的季節,消保處10月起針對台北市、新北市、10月間指派消保官至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等地抽查45件市售溫泉粉,進行重金屬檢驗、標示查核,結果發現雖都沒有鉛、砷、鎘、汞等重金屬成分,但有28件不符合「化妝品之標籤仿單包裝之標示規定」的標示查核規範,其中16件標示內容錯誤,或者欠缺應標示事項。

此外,消保處也約訪19家業者,結果發現45件中,僅有1件是由「溫泉水」製造而成,且業者舉出資料佐證,還有業者標榜溫泉粉擁有「天然礦物質」、「天然植物香氛」等「天然」成分,但皆是化學品或浴鹽調製而成。

此外,消保處指出,有6件商品標榜「富牛奶精華」、「富含維他命C」,經過檢驗卻無此成分,,違法者可處以10萬元以下罰鍰,還有1件溫泉粉強打其擁有10餘項療效,為此,消保處表示,如涉及療效部份,恐觸及藥事法規範,可處以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緩。

消保處決議,未來將對化妝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者提及療效,將請衛生署研義是否入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