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在11月29日(台灣時間30日上午)「聲援巴勒斯坦人民國際日」這一天,通過決議將巴勒斯坦目前在聯合國享有的「觀察員實體」地位,提升至「觀察員國地位」,此舉使巴勒斯坦成為繼梵蒂岡之後第2個「非會員觀察員國」,也是聯合國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具有國家地位。

根據聯合國新聞中心報導,67屆聯大主席耶雷米奇(Vuk Jeremić)11月29日宣布,由60多個國家作為共同提案國提交的關於授予巴勒斯坦觀察員國地位的決議草案以138票贊成、9票反對、41票棄權的結果在聯大獲得通過。

決議重申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決權和在1967年以來被佔領巴勒斯坦領土上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的權利,希望安全理事會積極審議巴勒斯坦國2011年9月23日提交的加入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申請。

分析人士認為,11月29日聯大的投票結果,為巴勒斯坦以「成員國」地位加入更多國際組織和機構提供了機會,也使得巴勒斯坦在國際刑事法院起訴以色列戰爭罪行成為可能。

根據日本共同通信社報導,本次升格並未真正伴隨著實質權利的擴大,也停留在象徵性意涵。只是從國際社會壓倒性的支持可見,在中東和平問題上,確實帶給以色列強大的壓力。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以色列與美國的態度更加強硬,可能將使和平協商談判的道路更加嚴峻。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於2011年9月23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向潘基文秘書長正式遞交巴勒斯坦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申請。

同年10月31日,教科文組織大會投票通過了關於巴勒斯坦以成員國身份加入該組織的提案。這是巴勒斯坦首次獲准以成員國身份加入聯合國機構。

然而,獲得聯合國正式會員資格需要安理會向聯大進行推薦,由於持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會美國的堅決反對,巴勒斯坦的「入聯」受到阻礙。在這種情況下,巴勒斯坦當局決定降低門檻、「另闢蹊徑」,轉而尋求成為聯合國非會員觀察員國。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