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索賄案沸沸騰騰兩個月後,看來特偵組已經努力在「鞏固」案情,不會讓它繼續延燒。這時,有恩報恩,有仇報仇,在這過程中掀起驚濤駭浪,卻又不足以讓人翻船的狗仔雜誌、電視名嘴紛紛被告。

說壹週刊和電視名嘴都是胡說八道、唯恐天下不亂,也不見得公道。因為現在看起來證據確鑿的林益世索賄案,就是壹週刊揭發的。起先,吳敦義副總統將一竿人等推得一乾二淨,後來也證實非如此,只是至今,並沒有具體證據顯示吳敦義涉案。當然壹週刊報導中有不少錯誤恐怕也是事實。

甚至於連爭議性最大的名嘴邱毅,在翻轉台灣政情的扁案上,他確實說對了幾件事。不少綠營人士不諒解阿扁,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讓邱毅從此耀武揚威、走路有風。

不管是壹週刊的記者,或是名嘴,他們當中,有很多是資深記者出身,身手、見識不凡,對工作也認真投入。他們熟悉調查技巧,善於整理資訊。有些人和政治人物或情治單位有密切往來,可以獲得第一手訊息,但也樂於交相利用。至於政治人物充當名嘴的,就更無所遮掩了。

壹週刊之所以為狗仔刊物,就是它清楚標舉是為商業利益服務的雜誌,能賣的就是好新聞、好文章。它揭發林益世索賄,不見得是為公理正義;它捕風捉影,傷及無辜,也不是出於個人恩怨,都只是因為這樣的新聞能賣錢而已。能讓在裡面工作的人,覺得這種做法理所當然,把它視為信仰,認為終究符合社會利益,為它辯護理直氣壯,這是黎智英成功之處。

名嘴藉由電視傳播享有高知名度,但也經常處於焦慮之中。他們主要靠通告為生,形同打零工。他們電視上的發言,不能偏離主持人設定的角度,否則必須面臨停止通告的風險。很多節目還要求事先套招,以便製造高潮,拉高收視率。本來可以啟發思想的圓桌討論,現在在最好的情況下,是淪落成為特定意識形態自我陶醉的鴉片間,糟糕的時候,則是化身成為獵殺異己的東西廠。

新聞媒體的作業在有限資源和時間壓力下,本來就難免有錯,連被公認為質報的紐約時報,都三不五時要在版面上進行更正。但這種疏失造成的失誤,和基於商業考量或政治利益的捕風捉影,甚至蓄意栽贓,是不可相提並論的。

可是現在台灣的媒體,特別是商業掛帥或充斥政治意圖的雜誌或政論節目,他們藝高人膽大,精通打擦邊球,一向是語不驚人誓不休,固然是創造了雜誌的高銷售量或者電視的高收視率,但暗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

最近因中鋼廢料弊案所引發這麼多誹謗訴訟案,不見得都是一個樣。但有名嘴電視上公然宣稱,因為他們沒有調查的公權力,所以只要他們說的10件事對了3件,就很了不起,這是無賴的說法,不是新聞媒體的標準。對於受到冤枉、聲名被毀的人來說,每件錯誤都是百分之百的含冤莫名。假如說媒體不必盡到查證的義務,就可以捕風捉影,隨意污衊人,假如說被冤枉的人是政治人物,就活該受罪,那我們要當心,以後媒體將充斥無賴,而且只有痞子才會投入政治這個行業。

這已經不是藍綠之爭,也不是媒體在對抗政客,因為那些興訟的,藍綠陣營都有,而被告的不一定都站得住腳。作為媒體,實在很難樂見政治人物動輒控告媒體人;但作為媒體,實在也很難茍同一些以誹謗為業的人,拿著媒體的幌子胡搞、瞎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