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晚今(17)日的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已定調本會期將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草案,讓含瘦肉精美牛可以有條件進口,避免成為台美重啟TIFA的障礙。對此,行政院衛生署今(17)日也發布新聞稿指出,未來將落實「強制標示」牛肉來源,最快6月底完成立法後,再找專家開會,預定8月上路,將來若沒註明來源,違者須下架、限期改善,如沒改善得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基於保障國人食品安全的立場,對於進口牛肉安全會嚴格把關,並堅守政院所提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16字政策方向。為落實「強制標示」政策,首先會「以牛肉為主原料」之食品為優先推動目標,並落實標示的稽查工作,讓消費者可以選擇不含萊克多巴胺的牛肉。

未來於餐廳、小吃攤等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將由原先的「自願標示」牛肉來源,改為「強制標示」。在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部分,則朝向增加「食品主原料」原產地標示項目,例如,台灣加工製造之牛肉乾產品,如其主原料為牛肉且來自於澳洲,則需同時標示牛肉乾之原產地(國)-台灣,以及所使用牛肉之原產地(國)-澳洲。

而在安全容許的前提下,食品藥物管理局重申,絕對會以科學依據,評估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再輔以「強制標示」措施,確實保障國內消費者的健康安全。

至於美牛為何需要用萊克多巴胺?衛生署也開始教育消費者的工作,據指出,美國牛隻係以玉米飼養,肉質肥油較多,因此在最後的飼養階段,會在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可以將油脂轉換成瘦肉;在紐澳因係以牧草飼養,就無須在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這是因為產品生產過程的需要而有所不同。至於澳洲雖然在牛隻飼養上並沒有核准使用萊克多巴胺,但在豬隻飼養卻是核准使用,且訂有殘留標準,是澳洲以科學方式進行風險評估所得的結果。

因此,衛生署建議,民眾可以根據牛肉產品的原產地標示選擇,例如,可以選擇沒有使用萊克多巴胺的國產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