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今(14)日下午召開「蘇花改永樂段環境差異分析」專案小組會議,環保團體批評,原先在環評承諾事項中的環境保護監督小組遭弱化,民間代表僅2人,至今只開過3次會議,而且不開放民眾旁聽及記錄。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賀陳旦認為,監督小組開會頻率太低,監督功效不彰,作為政府列為「模範工程」的計畫,在民間參與上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交通部公路總局指出,爭議多時的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簡稱蘇花改),於2010年11月在環評大會中「有條件通過」,自去年1月29日動工,由於工程設計的變更,因此依法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計畫將原本永樂段的路堤改為高架型式,雖然會增加100萬方的土方需運送到新馬火車站處理,但好處是可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對於蘇花改環差,賀陳旦指出,此案在動工5個月後的6月24日才召開第1次監督小組會議,到今年總共只開了3次監督小組會議,平均3個多月才召開1次,頻率過低導致監督功效不彰。他也強調,監督小組委員無任何制衡實權,多只能接受訊息提供建議,但多次委員的建議又未受重視,恐怕監督委員已失去監督效能,淪為橡皮圖章。

地球公民基金會蘇花改專員曾雨涵表示,監督小組是當初環評結論的要求,總共有17位監督委員,然而民間代表只有2位,其他大部分是公部門代表,遠低於其他機關同類型監督小組的席次比例。她批評,這根本是刻意弱化監督小組的功能。

無法到場的民間監督委員廖美菊也透過曾雨涵在現場宣讀她的意見,廖美菊表示,自己很認真研讀相關資料,然而往往在獲得資訊的速度上非常落後,常被迫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會議。她也抱怨,這次環差完全沒有經過監督小組討論,也未知會監督小組的委員,不禁讓她懷疑自己身為監督小組的監督成效。

千里步道籌畫中心執行長周聖心則說,許多開發單位在環評「有條件通過」後,常有「頭過身就過」的心態,以至於在蘇花改監督小組上進行弱化,甚至連旁聽都遭到拒絕,而且也無法取得會議記錄、錄影、錄音等資料,讓民間參與監督難上加難,這恐怕是當初環評結論要求設置監督小組所始料未及的。

最後會議決議「補件再審」,環評委員要求公路總局針對環差變更之必要性做進一步說明,另外在土方計算的方式、環差變更前後次生林及河川水質的情況、景觀模擬效果的變化等也需進一步補充資料說明;至於民間團體關心的監督小組比例、開會頻率、資訊公開等問題,環評委員希望公路總局應多加強與民間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