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官週三(4日)判處18年前殺死一名黑人青少年的兩名白人男子終身監禁,這個案件揭露倫敦警察廳(蘇格蘭場)的種族主義問題,並引發對英國種族關係的廣泛反省。

現年36歲的加里多布森(Gary Dobson)與35歲的大衛諾里斯(David Norris),在新的法醫事證啟動為期六週的審判後,被宣判犯下謀殺案。多布森刑期至少15年兩個月,諾里斯刑期最低14年3個月。

法官科爾曼特里西(Colman Treacy)週三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對座無虛席的法庭表示:「犯下這起惡行原因無他,完全是出於種族仇恨。」

1993年4月,18歲的史蒂芬勞倫斯(Stephen Lawrence)在倫敦東南區的巴士站等車時,五六名男子圍著他以種族歧視字眼進行辱罵。勞倫斯被刺死的明顯理由無他,只有種族因素。

此案以及後來警方處理案件的方式震驚英國人民。批評者質疑警方為何花兩個多星期才進行逮捕,即使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包括多布森和諾里斯,在案發幾天之後就已經提供給警方了。

《倫敦時報》週三社論批評:「似乎在20世紀末英國,你可以出於樂趣殺死一名黑人而不須負起責任。」英國法界人士指出,勞倫斯案件中警方調查拙劣激發英國國民的良心,不只在少數族裔間,也在白人之間開啟對英國種族主義更為細膩的討論。

謀殺案之後幾名嫌疑人被捕,但官方結論是沒有足夠的證據進行起訴。勞倫斯家人豪不氣餒,決定自行提起訴訟控告包括多布森之三名嫌疑犯,在法庭上卻失敗了。

1999年由政府委託對倫敦大都會警方進行之初步調查,指責警方不僅無能、領導不力,同時有與此案密不可分的「制度性種族主義」問題。

這起調查結果簡稱《麥克弗森報告》(Macpherson report)提出了70項建議,許多措施之目的在處理警方和其他政府機構的種族主義。其中一項建議呼籲英國國會議員廢止一條 800年歷史的「雙重危險」的法律,也就是即使出現新證據也避免有人因同一犯罪受兩次審判。這項建議在對多布森重啟新訴訟時證明是至關重要的。

一名前警察廳高級官員對媒體表示,倫敦警方仍必須解決「令人無法接受的」事實,即黑人被要求停車接受盤查的可能性比白人高出五倍。

2006年,倫敦警察廳下令重新調查勞倫斯謀殺案的證據,採用案發當時未使用的科技,警方在Dobson的飛行員夾克發現勞倫斯的小血跡汙點,並在諾里斯的牛仔褲和毛衣採集到勞倫斯的毛髮和纖維。辯方抗議,在警方多年處理不當下證據已被污染。

法官量刑時,不得不考慮案發時多布森年僅17歲而諾里斯16歲。勞倫斯的母親在倫敦法庭外表示「刑期相當低」,但她說:「這是一個新生活的開始。」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