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9)日三讀通過修正「國家安全局組織法」,明定國安局因情報或特勤工作需要,將增設國家情報官,仿照美國中央情報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CIA),創設三級制國家情報官制度,由現行3位中將特派員中檢討1人,返台擔任「情報長」,並依照情戰需要,增加海外的二線部屬。

依國安局組織法第5條新增條文:「本局因情報或特勤工作需要,得設必要之內部單位」;另第7條新增「本局為辦理情報或特勤工作有關事項,得設駐外單位或派員駐境外辦事」,此條文將海外情戰人員派遣法制化。

國安局長蔡得勝表示,為建立國安局特派員專業的升遷管道,將依照這次修法,設置一、二、三級「國家情報官」,除中將級的「情報長」外,還將從國安局目前少將級研究委員及上校級專門委員的職缺中,檢討一部分作為二、三級「國家情報官」。

蔡得勝強調,不會因此增加員額,這些「國家情報官」將依據其專長,劃分區域做情報分析工作,國安局將依情戰需要,增加海外的二線部屬。

另外,修正法案中也清楚明定國安局特勤中心維安對象的條件,將正副總統及正副總統當選人家屬,明確限定為尊親屬外,同儕共居的一親等直系血親,一親等子女若成家自行立戶,除了經總統核定有其必要外,將排除在維安保護對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