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高鳳仙調查發現,台灣每年約有3000名女嬰消失,男女嬰比例失衡,監察院今(7)日通過糾正案,以此糾正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和食品藥物管理局監控不力。

糾正案文中指出,醫師法禁止醫師執行非醫療上必要的胎兒性別篩選或性別選擇墮胎,從民國93年至99年間男女嬰出生性別比,介於1.085至1.108間,每年約有3000名女嬰消失。另台灣每年約有7萬名胎兒可能遭人工流產,國健局長期未建立人工流產通報及監控機制,也沒進行實地訪查,更未積極研議有效的稽查原則、重點及流程,遲至99年下半年起才開始推動禁止違法性別篩選與選擇墮胎措施,實地查訪也只查獲1家婦產科診所違規。

糾正案文還表示,國健局與食品藥物管理局都沒有監測醫師處方RU486的數量、使用原因或法律上理由,更未針對使用數量異常者進行查核,對於孕婦是否有以RU486做為性別選擇性墮胎方法,至今未採任何防制措施,均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