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今年秋冬流感疫情的防疫需求,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今(29)日宣布推出第2波防疫作為,將自今年12月1日起至明(2012)年3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除了原有的適用對象外,再增加「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2類對象。

疾管局指出,自12月1日起只要民眾符合用藥條件並至全國各縣市1,258家公費藥劑合約醫療機構配置點就醫,均可依規定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疾管局表示,第2波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包括:符合「流感併發症」通報病例、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重大傷病、免疫不全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5)、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符合H5N1流感調查病例定義者、H5N1流感「疑似病例」、「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疾管局呼籲民眾勿輕忽流感的嚴重性,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息、維持正常作息,以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戴口罩儘速就醫及早治療,依醫囑服用藥物,並於家中休養。

更正:原本此新聞標題誤植為「免費流感疫苗擴大適用對象」,經查證應為「克流感用藥擴大適用對象」,有誤導讀者之處,除予以更正外,並在此致上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