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據調查顯示,法院對於詐欺罪量刑的刑度及入監率都有逐年降低的趨勢,實難發揮刑罰應報、嚇阻、隔離與矯正等功能。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表示,這是因為國情不同所致,但對於「集團犯罪」的部份,會請法官酌以提高量刑裁決。另對於最近從東南亞遣返回台的許騙犯都遭輕判,引發爭議,陳守煌也表示,檢方已決定提起上訴。

監察委員李炳南、李復甸、葛永光指出,詐欺科刑6個月以下的低刑度案件比例,自民國89年的40.34%沿路攀升至97年的76.10%;其後,略降至99年之63.28%。反之,科刑2至3年以下的中刑度案件比例,則一路下降,自89年的5.27%,至99年的0.83%;科刑5至10年以下的重刑度案件比例亦然,一路下滑,自89年的0.25%,至99年的0.06%。

據統計,詐欺罪判刑1年以下與拘役、罰金等低刑度案件之比例仍居高不下,由97年96.48﹪、98年96.98%至99年96.92﹪。

監委們認為,各法院對詐欺罪量刑刑度偏低,實難以遏阻詐欺犯罪案件蔓延,希望行政院修法提高詐欺犯罪刑度,以有效打擊詐欺犯罪,讓民眾免於被詐騙之恐懼。因此,監察院也函請司法院允宜積極謀求改善之道,俾以有效遏阻詐欺犯罪案件蔓延。

陳守煌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中表示,法院對科刑判決之被告量刑,應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使罰當其罪,以契合人民之法律感情,司法院將向法官適度轉達該建議。尤其是在「集團詐欺」部份,擬提高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