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23日就雙重國籍案宣判李慶安無罪,引發外界討論。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此案的爭議點在於「資格」,如同密醫般,沒有合法資格就不該為病人看診,因此不太能認同無罪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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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公務員對國家的「效忠義務」與「擁有外國國籍」並不必然存有衝突,此外,李慶安任民意代表期間,主管機關未實質審查她有無雙重國籍,也無法證明李慶安有施用詐術的不法意圖,因此判決李慶安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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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李慶安被判決無罪定讞,林峯正以密醫為例,如一名密醫開醫院,為不知情的病人看診、開藥、收取醫藥費,仍然必須背負詐欺罪的刑責,其收入也應該追回。就如李慶安擁有雙重國籍,自始即違反中華民國公職人員選罷法的規定,因此林峯正不太能認同高院的判決,「這是資格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