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委會今(24)日表示,為配合明天將在行政院會通過的政院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全台包括27萬公頃特定農業區將採高強度管制,非國家級重大建設,難以徵用。此舉顯示,還在都委會審查的竹北璞玉徵地447公頃,還存在變數。但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在總統府的記者會中表示,據新竹縣政府的回報,璞玉計畫的被徵地者有94%贊成,只有6%反對,不過,事實為何?還需要進一步查證。

農委會表示,目前政府統計的非都市土地有10個分區,其下又分為18種用地,當中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法定「耕地」有4種,總計76萬公頃,分別為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約27萬公頃,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約17.5萬公頃,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約29.3萬公頃,森林區的農牧用地約1.9萬公頃。

而政院版的「土徵條例」修正草案新增第3條之一,明示有關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原則上是不可以納入土徵的勘選用地。但如果有一些「國家級」的重要建設,例如高鐵是線狀發展,完全沒有徵收空間的話,會增加很多國家重大建設發展的成本與不確定性,因此會用但書規定,若涉及大多數人民權益,即跟公益性有關,則會考量徵收特定農業區。而所謂「國家級重大建設」中,例如交通建設,也不一定全是中央層級,也有可能會包含地方政府的建設案。

針對近來爭議性高的個案,農委會也回應指出,昨天曾參與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要求新竹縣政府舉辦的璞玉案(447公頃)公聽會,縣府原規劃徵地作為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使用,目前還在審議中,並未通過。

另外,農委會表示,環保署曾於7月中旬邀集經濟部能源局、內政部地政司、營建署及業者商討農地種電議題。由於這是首宗「農地種電」案,由台灣、高屏、廣豐、廣進及日照等5家矽能電力業者,擬在屏東萬巒五溝水段承租10公頃農牧用地,設立太陽能發電設備,是否會通過,因涉及農地變更問題,備受矚目。

農委會表示,由於此案還沒通過,而今年6月7日已公告的「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中,已規定關聯性案件租地面積必須合併計算申請審查。其中,規定關聯性用地超過2公頃,就必須送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而該案土地合計10公頃,依規定要送區委會審查,而不能以每案(共5案)租地都低於2公頃的方式規避該規定。

至於未來土地徵收將以市價計算,所謂的「市價」定義,農委會說,要由內政部定義。

目前台灣農村陣線已提出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政院版也將盡快送立院審議,希望列為下個會期的優先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