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草擬的「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基金自治條例草案」爭議不斷,高市府環保局長李穆生今(29)日表示,調適基金並不等於碳稅,而是一套能符合地方需求的規費機制。而關於中央研議許久的「能源稅」何時才會上路?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日表示,沒有時間表,需考量經濟、產業發展與全民共識,在適當的時機才會推出。

李穆生表示,為了能因應氣候變遷的威脅,高雄市正在積極的強化災害應變機制,因此成立調適基金,並與在地的主要高層說明,調適基金並不是碳稅,而是一項符合地方需求的規費機制,由政府的預算、空汙基金及排碳大戶依照自治條例規定繳交,並且以基金管理的方式專款專用,而基金管理委員也會由事業單位、專家學者共同參與以確保公正。

不過,如果高市府一旦在11月開徵所謂因應減少碳排放的「調適基金」,會否引起其他縣市的跟進效應?據李述德表示,過去就曾有花蓮、雲林擬開徵類似稅目,但送到中央即被打回票。至於高市府擬以地方規費的方式,循地方自治管道徵收,李述德認為,能否開徵主要關乎徵收費用的內容,而不單單是名稱的問題。

但對於社會大眾關心的能源稅何時開徵?李述德說,開徵能源稅的目的不在於加稅,需要搭配能源政策、產業政策等非租稅政策考量,等到適當的時機才會推出,據統計,有13種稅費與排碳量相關,亟需整合如隨油、隨車徵收等。

也有官員表示,目前國際油價波動大,現在還不是提出開徵能源稅的時機,至於何時能提出,得視行政院的指示而定,在選舉的考量下,預計今年底前應不會拿到檯面公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