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爭議不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13)日對遠通電收推出的eTag(電子標籤)方案提出質疑,遠通電收早在去(2010)年,就因車上機裝機率未達45%而推出免裝機體驗,今(2011)年又再度提出新制eTag,藉以免責。消基會表示,裝機率持續不足,顯然是根本問題未見改善,而高速公路局因業者一再推出新制,就給予免責,顯然有護航之嫌。

ETC自2006年推出以來,就不斷引起爭議,早在去(2010)年,遠通電收就因裝機率未達45%,而面臨裁罰危機,遠通電收繼而推出免裝機體驗,得以免罰;但到了今(2011)年6月底,裝機率仍未達合約所訂的60%,遠通電收又再度提出新制eTag。對此,消基會財務長張智剛表示,裝機率未達到標準,顯示出改善方案並未見效,高工局不能因為業者一再祭出新制,就不斷地給予免罰。

遠通電收新的改善方案,廢棄原本的遠紅外線系統,改用微波系統,以eTag取代現有的車上機扣款,eTag體積輕巧,尺寸像醫療用的OK繃,不用裝電池,可以貼在窗戶上,不會有失竊的風險,民眾只要預儲500元,就能免費獲得eTag。

對於新的eTag,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eTag不應再延續過去的一車綁一機的制度,且新制eTag無法查詢儲值餘額與轉出,容易造成民眾的不便;另外,500元的定額加值費用,對不常行駛高速公路的民眾而言,費用過高,應予以改進。

在通行費用方面,張智剛表示,由於停止人工收費後將免去人事成本,因此,高工局應考量全面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費率。

根據合約,每輛車通過ETC收費點時,遠通電收可由過路費中取得3.4元,以泰山收費站為例,單單一年,遠通電收的收入就達9千9百多萬,將近一億,這是在不包括高速公路其他的收費站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