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辜仲諒律師出庭時表示,根據特偵組意見,將紅火案與陳水扁案連結,被特偵組檢察官教唆偽證、涉及瀆職。對此,特偵組偵辦後認定並無其事,今(4)日將全案簽結。

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於2004年間透過海外紙公司「紅火」操盤套利新台幣10億元。今年4月媒體報導,辜仲諒律師出庭時曾說,辜仲諒於2008年間希望從日本返台後不被羈押,因此依特偵組意見,改稱紅火獲利3億元,送進了扁家。

特偵組表示,經調閱當天筆錄,並沒有被告或證人在法庭內指控檢察官教唆辜仲諒將紅火案連結扁案。

特偵組指出,根據辜仲諒的供詞及其他證人的說法,辜仲諒的確於2002年至2005年間,分7次捐款共計2億9000萬元給陳水扁、吳淑珍夫婦,不論款項是否事後由紅火案的獲利,並不影響辜仲諒付錢給扁家的事實。

特偵組表示,證人辜仲諒確曾於日本與特偵組檢察官會面,當時曾要求檢察官考慮其因家庭因素,能否於返臺投案後可否可再回日本,而檢察官表示可以考慮,但無法做任何保證;辜仲諒就返台投案並未與特偵組談任何條件,特偵組也未答應可以交保且不限制出境,且他回國投案後,以證人身分所為之證言均屬實。

特偵組說,辜仲諒的2名律師在偵查中證稱,陳報狀是由辜仲諒決定內容,辜仲諒則表示是依律師建議,證詞並不相符。檢方研判辜仲諒的說法是為了迴避紅火案刑責所作的訴訟防禦策略。

特偵組指出,經調查後,並無特偵組檢察官教唆辜仲諒作不實陳述或不實陳報,尚未發現有何犯罪嫌疑,應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