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李登輝及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因國安密帳案遭特偵組起訴,由於涉及洗錢罪,且不法金額達新台幣上億元,依規定未來將交由金融專庭審理。

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偵查終結,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李登輝、劉泰英。特偵組認定李登輝侵占「鞏案」墊款779萬7193美元,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法界人士指出,由於李登輝年已9旬,且檢方在偵辦期間並未聲押李登輝,未來法院審理時,除非認為李登輝有串證、逃亡之虞,李登輝遭押的機率不高。

台北地院目前共有4個金融專庭,第一庭審判長為陳興邦,第二庭劉慧芬,第三庭周占春,第四庭吳秋宏,未來審理國安密帳案的機率,每庭各佔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