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市政府對Google Android Market收費軟體不符消保法的7天鑑賞期退費機制,開罰百萬一事,引發兩極評論,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27日在部落格「葉狀師闖天關」PO文表示,Google和Apple把消費者依法退費的權利變成「恩給」,要遵守消保法與否,不該是由業者自己決定。此文一出雖然讓葉慶元的部落格人氣暴漲,但也引發兩派網友大打筆戰。而Google高層預計於明(30)日將再與台北市政府就此事進行協商。

質疑北市府開罰的網友認為,這就如同上網下單買股票一樣,如果5天後大跌可不可以退呢?這是Android Market新型態消費的問題,需要跟產業顧問討論後再行決議,也有人擔心台灣若沒有Google的支持,將會衝擊台灣Android相關產業。

力挺葉慶元的網友則提到,業者遵守政府法規是天經地義的事,兩者間發生了衝突,業者應該自己想辦法解決,而不是把消費者權益放在腳下踩,另外,更有網友希望,政府能將消保法延伸到MOD、網樂通等收費的網路電視業者,而非只針對谷歌。

葉慶元29日再度於個人部落格PO文回應網友指出,Google跟Apple在網路銷售定型化契約,剝奪消費者退費權利(Google限縮15分鐘;Apple對第三人軟體完全不負責),雖然軟體適不適用郵購買賣7日鑑賞規定,確有爭議,但在消保法沒有將軟體買賣排除之前,業者就不該把自己當成法律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