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27)日表示,汶萊外交暨貿易部25日正式函告駐汶萊代表處,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可於入境汶萊時申請停留效期14天的落地簽證,汶萊是全球第116個國家或地區給台灣免簽或落地簽待遇的國家。

外交部提醒,提醒國人在停留汶萊期間務必遵守當地國法令,同時應注意自身安全。

若有需要,隨時撥打駐汶萊代表處急難救助電話+673-3381-418-946,或撥打國內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86-800-08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