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詢問台北監獄否決前總統陳水扁向媒體投書一事引發國際媒體的關注,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今(22)日受訪表示,受刑人也受到《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馬政府濫權退稿,是大開人權倒車的違憲行為。

陳其邁表示,被法院判決服「自由刑」的刑事被告,只是以拘束「人身自由」作為犯罪矯治的手段,他或她的「言論自由」並不隨之受到剝奪,受刑人的「言論自由」同樣受到《憲法》第11條及《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的明文保護。

陳其邁說,馬總統雖然口口聲聲「保障人權」,但卻縱容法務部台北監獄「事前審查」陳前總統的稿件,戕害受刑人的言論自由。事實上,依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及第644號解釋意旨,政治性言論受國家高度保障,如果政府對言論內容進行「事前審查」,司法將推定這樣的行為違憲。他強調,陳前總統的稿件就是政治性言論,馬政府的「事前審查」與退稿,正是大法官認定的違憲行為。

陳其邁強調,我國在2009年批准國際人權兩公約後,人權保障並未因此得到提升,尤其馬政府經常為了政治目的不願「依法行政」,相反民進黨則堅持民主與法治精神,與國際社會同步關心受刑人的「言論自由」問題,為捍衛人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