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大牢的前總統陳水扁準備在「壹週刊」寫專欄,但未獲獄方同意。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翁金珠今(21)日質疑,阿扁也在其他報章投書過,且「馬宋會不如不會」文中內容並沒啥不可告人之處,獄方規定有違憲之虞,要求獄方公開說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謝國樑也表示,獄方應澄清外界疑慮。

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指出,根據「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81條規定:「受刑人撰寫之文稿,如題意正確且無礙監獄紀律及信譽者,得准許投寄報章雜誌。」阿扁投書媒體,是受刑人應有的權利。如果獄方認為阿扁為文有哪一段不宜、有礙監獄信譽和紀律,獄方要說明,否則獄方所為就猶如警總復活,是在服務馬政權。

翁金珠進一步以「憲法」第11條指出:「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她質疑,陳水扁所寫的「馬宋會不如不會」一文,其他報紙也都有類似的說法,整篇文章會有啥不可告人的?

謝國樑則說,獄方退件絕非服務馬政權,而且阿扁如果寫專欄,「搞不好民眾會愈反感,對國民黨反而會愈加分」。所以,他也支持獄方出面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