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增加生育給付,未來被保險婦女若生產,發給1個月投保金額生育給付,內政部粗估,每年約有1萬名婦女受惠。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未來國民年金保險費也將由現行按月計收改為按日計收,保險年資也配合改按比率以日計算,避免民眾可能因故待業幾天,就得繳交1個月保費。

現行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及其配偶有互付保險費及利息的連帶繳納義務,違者將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則增訂「免責條款」,考量夫妻可能有分居、家暴等情形,只要有「正當理由」,被保險人配偶即可免負連帶繳納義務;「正當理由」範圍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因部分領取相關保險老年給付者,所領保險金額偏低,不足以應付老年生活,卻又被排除在國民年金之外;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國民年金施行前及實施15年內,領取相關保險老年給付的年資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給付總額未達50萬元,可納入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讓部分退休公務人員、退伍軍人的老年生活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