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發現,榮民工程公司前董座歐來成及代理副總蕭敬止在榮工民營化的過程中,為坐領公務員月退金及新公司雙薪,濫用鑑價職權壓低公股比例,昨(10)日遭監院審查會以8比2的票數通過監委馬秀如、余騰芳及趙昌平提案彈劾,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馬秀如表示,在調查榮工民營化的過程中,意外發現歐來成及蕭敬止在民國98年10月份,自公家機關榮民工程公司(老榮工)退休後,旋即赴民營化的榮工工程公司(新榮工)擔任相同職務,明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的利益迴避規定。

經提案監委進一步調查發現,身為鑑價小組成員的歐來成及蕭敬止,在參與老榮工營造業務民營化的過程中,利用職權之便,透過無形資產鑑價的方式,將老榮工在新榮工的持股比例(公股持股比例)由29%降至19%,以規避公務人員退休法對轉投資達20%即停止領取月退休金權利的規定,讓自己可以坐領雙薪,「吃相非常難看」,依法提案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