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10)日三讀通過停車場法修正案,未來計時停車將以半小時為單位,統一管理收費,讓短期停車的開車族,不再多繳停車費。另台北市長郝龍斌日前也宣布,7月1日起將在北市部分路段和區段試辦公有停車位周六不收停車費的措施。

據了解,目前地方政府實施路邊停車的計價方式相當紊亂,有些以1小時為計價單位,暫時停車不滿1小時,還是要以停滿1小時計費,因此,國民黨立委林建榮提案,統一全國停車的計價單位,以每半小時累進計算停車費,交通部原本雖持反對立場,但由於朝野立委都想幫選民省荷包,該修法提案很快地通過委員會初審,今天在院會順利三讀通過。

目前常見的停車計費標準為,停車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停車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不滿一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未來則改為全國統一都以半小時為停車計價單位。

另外,郝龍斌日前在市議會施政總質詢時則宣示,經過半年的評估,7月1日起將在北市部分路段和區段開始試辦公有停車位周六不收停車費的措施,後續再評估全面開放不收費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