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將領登中引爆發言不當的爭議,總統馬英九今(9)日要求國防部會同退輔會、陸委會研擬「退休將領赴大陸地區的行為規範原則」。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並沒有說要修法,陸委會只是配合國防部和內政部的想法參與提供意見;他也坦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條已明確規範,兩岸人民往來,為的是要確保台灣安全與民眾福祉,這個標準是任何人心中的一把尺,任何條文都沒辦法規範到完備的地步。

劉德勳指出,如果內政部與國防部準備討論研擬「退休將領赴大陸地區的行為規範原則」,陸委會將配合參與、提供意見,在此之前,仍會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的法律基礎進行審查。

劉德勳說,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內政部所擬定的相關許可辦法裡,其實針對著國防、科技、情治、中國事務,現職或是退離3年的人員,都訂有赴中國審查許可的機制,「我想,目前在這個機制裡有一定運作的基礎,因此,陸委會的角色是參與提供意見。」

劉德勳舉例說,以離職3年的規定而言,可以由各自服務機關延長,如情治單位是管制終生,也可由主管機關自行斟酌拿捏。至於退役已滿3年以上的將領,劉德勳說,從個人進行兩岸交流的角度來看,應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條,「確保台灣安全與民眾福祉」是國人唯一的絕對標準,更是心中必須要有的那一把尺。

劉德勳表示,兩岸民間交流豐富多元,「兩岸條例」沒辦法針對各種交流提出相對應的規範,但他也重申政府「先經後政」的兩岸政策,兩岸協商以政府規劃的各種機制為絕對的標準,民間所表達有關「互信機制」的任何言論,都不代表政府現階段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