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起雲劑的風波持續擴大,新北市政府也再度開鍘!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4)日中午宣布,由於昱伸公司未能在之前的調查時,就起雲劑的使用及流向誠實供述,已嚴重影響檢調與衛生單位就後續的銷售網絡追查,亦可能造成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使用,違規情節重大,所以公司負責人除將面臨刑事的追訴外,衛生局也立即處以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廢止其營利事業及工廠的登記證。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上午接獲彰化地檢署的通知,檢方表示,「昱伸香料有限公司」負責人賴俊傑於收押後,向該署供述公司除製造起雲劑提供下游的廠商外,亦有將起雲劑摻入部分公司自行製作的香料果醬內;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得知後,認為昱伸公司並未在之前的調查時,誠實將起雲劑所有使用及流向做完整的陳述,因此判定該公司有蓄意的隱瞞,並規避行政調查之嫌,所以繼日前對「永明工業原料行」及「賓漢香料化學有限公司」祭出廢照的處分後,也斷然對昱伸公司採取最嚴厲的處分,核處「昱伸香料有限公司」15萬元的最高罰鍰外,並廢止其營利事業及工廠的登記證。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至於昱伸公司所製造摻有起雲劑的香料果醬其品項,正由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中,彰化地檢署將依檢驗報告作流向的比對,以通知相關衛生局作後續的追查;此外,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規定,「拒絕、妨礙或規避本法所規定之抽查、抽驗、查扣、不能或不願提供不符合本法規定物品之來源或經命暫停作業而不遵行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1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說,由於昱伸公司未能在之前調查時,就起雲劑的使用及流向誠實供述,已嚴重影響檢調及衛生單位就後續的銷售網絡追查,亦可能造成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其下游廠商所製造的最終產品,其違規情節重大;另雖尚未接獲昱伸公司製造香料果醬的下游名單,不過,下游業者若是有使用昱伸公司製成的香料果醬,均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做出成品則應立即下架,同時也特別強調,相關業者如仍有販賣的行為,則等同於犯罪的行為,衛生局必將進一步追究相關業者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