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昨(3)日指出,廣州亞運電子襪事件靜待國際運動仲裁庭(CAS)結果,體委會維護選手權益的立場未曾改變。

媒體報導,去年廣州亞運跆拳道賽前領隊會議播放的簡報顯示,選手不得穿戴附加感應片及不合法的裝備出賽。如果有此規定,跆拳道國手楊淑君向國際運動法庭申訴仲裁案,恐陷不利情勢。

體委會副主委陳士魁指出,當時跆拳道領隊會議,中華代表團有4人參加,包含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1人、當時的中華跆拳道隊總教練劉慶文及2名技術人員。

陳士魁說,當時領隊會議後,中華代表團想要拷貝領隊會議資料,「但當時不讓我們拷貝」,如今報載有這項規定,當時的4名與會人員都沒聽過。陳士魁還質疑,「會不會是後來才在簡報上補上去的,我們也不知道。」

體委會表示,廣州亞運電子襪事件發生後,世界跆拳道聯盟 (WTF)提出「領隊會議已規定,不得穿戴附加感應裝備出賽」的說法。但中華代表團向劉慶文及中華奧會代表查詢,都沒有聽到這項規定,向WTF要求提供書面會議資料,WTF也未提供。

體委會表示,廣州亞運跆拳道賽事管理主任曹濤在去年11月20日記者會指出,「領隊會議只希望各隊教練、選手遵守比賽規則,並要求使用『LaJust』產品,並未詳細規定舊款電子襪中的電子貼片是否違規。」中華代表團與WTF無法取得共識,因此提出仲裁。

體委會指出,廣州亞運電子襪事件靜待國際運動仲裁庭 (CAS)結果,體委會維護選手權益的立場未曾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