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長陳冲今(30)日以消保會主委的身分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在立委們連番砲轟及要求下,他表示,政府會請消基會和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等受理民眾陳情,協助以集體訴訟的方式向廠商討公道。同時,立委們也認為環保署不應該把責任全推到黑心商人身上,應該積極將「塑化劑DEHP」改為「第2類毒化物」(現在為第4類),加強把關工作。

行政院消保會、法務部、衛生署與環保署今天到立院進行專案報告食品添加物「起雲劑」含塑化劑案,立委們連番痛批食品遭摻有毒塑化物,堪稱人類史上頭一遭,顯然是源頭控管出現問題,一致要求塑化劑應該從第4類變更為第2類管控。

民進黨籍立委陳瑩、黃淑英、田秋堇、陳節如、劉建國、涂醒哲,以及國民黨立許舒博等,今天砲口一致,認為環保署沒管好源頭,衛生署才會忙著擦屁股,要求塑化劑從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提升到到第2類。

田秋瑾指出,「你至少得列第2類,根據你們環保署的第2類是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等,這個都很清楚。」至於今天環保署長沈世宏沒有出席,只派副署長張子敬與會,也引發立委不滿,田秋瑾就指出,「他有時間寫文章來罵我們國衛院院長,今天沒有時間來?」

張子敬說,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是業者1年僅申報1次,中央主管機關不需公告限制或禁止其有關的運用,第1到3類毒性化學物質採禁用或限制使用。

至於傳出塑化劑風暴,連士林夜市也淪陷的訊息,陳冲表示,目前還沒訊息,詳情要問食管局。陳沖強調,現在有些訊息比較混亂,要證實之後,才能公開對外報告。他表示,主要通路的產品必須要有合格證明才能上架,至於次要通路或夜市,也建議廠商應該要求供應商提出證明。

陳沖說,昨天的跨部會小組會議中所得的結論,對於食品添加業是否需要有認證制度及履歷制度,還要努力;對於是否加重刑責,則會由衛生署和法務部研商。而建立受害者求償機制的部份,陳冲說,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很重要,民事訴訟法有集體訴訟制度,消保法有團體訴訟制度,如能證實其因果關係,即可提出。陳冲說,會請消基會等民間團體受理民眾陳情,協助集體訴訟,向廠商討回公道。

至於是否將塑化劑改列為第2類管制品,陳沖說,國際癌症研究所IRC在今年4月已經改列為2B類,顯示其對癌症可能會有影響;至於生殖能力的部分,還要衛生署提出更多文獻。陳冲說,「我有要求環保署,至於要不要改列第2類或第1類,一定要按照國際上有關文獻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