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迄今已將近1年8個月,災區許多道路重建工作仍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尤其是攸關災區產業發展與觀光復原的省道復建工程,因為地形地貌的改變,增加設計與施工難度,在立委管碧玲和邱議瑩的提案下,「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30條文修正草案今(24)日上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將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工作的3年期限,再延長2年。

據高雄市重建委員會指出,莫拉克風災讓高雄市山區如茂林、那瑪夏、桃源和寶來等地區道路嚴重受損,高市府與公路總局仍在全力加緊趕工中,以省道20線為例,寶來至桃源的長期復建工程需要到101年8月才能完工,而桃源到復興路段選線尚未完成,另省道台21線也面臨同樣嚴重的損壞,前述都難以在原本的重建期內完成。

高雄市原鄉地區重要聯絡道路工程進度於規劃設計階段,也因為道路中斷而進度延宕,勉強能於重建3年內完工,但由於道路未能恢復一般的行車水準,為顧及民眾安全,相關觀光巴士,尚無法將遊客導引回原鄉部落。

高市重建委員會進一步表示,市府持續在關注遷居杉林大愛園區和甲仙五里埔永久屋基地的重建區居民。在各永久屋基地,確定延長重建期2年後,以杉林大愛園區為例,高市府會有更多充裕的資源與時間,完整規劃設置商業設施,活絡商業與觀光行銷活動,透過與居民共同討論設立的綜合活動中心、社區工坊,凝聚社區共識與發展社區產業,而政府對於大愛園區管理委員會的扶助措施也可因而延長2年,讓社區服務與園區自治組織運作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