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媒體報導有民眾捕撈淡水河毒魚並流入市面,對此,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漁業處處長徐開宇今(23)日表示,淡水河為當地漁民傳統漁場,並無相關限制不得捕撈;而環保署水保處則指出,淡水河下游河段水質標準屬丁類,非水產用水;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則說,站在食品衛生觀點,希望民眾不要在此處捕撈魚類食用。

針對蘋果日報報導指出,有漁民在淡水河重陽橋段捕撈魚類販售,且經送檢發現,魚體內均含有一級致癌物「砷」。對此,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上午召開應對會議,會後表示,淡水河流域跨越台北市及新北市,由中央第十河川局主管,應與台北市及中央合作,共同監測水域並加強環境改善,若有必要,建議中央統一公告管理。

徐開宇指出,淡水河魚體是否有毒?應依據中央訂立標準再予認定及釐清,農業局今天已請當地漁會至淡水河捕撈漁獲送驗;淡水烏魚和吳郭魚1年漁獲量僅數百斤,是否能銷至全台?也將配合中央調查。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已派人到淡水、八里等地區鄰近漁市場抽驗魚貨重金屬含量,由於水產品及藻類雖常檢出砷,但多為有機砷,對哺乳動物不具毒性及致癌性,至於無機砷部分,目前尚無制定水產品衛生標準。

而一河之隔的台北市衛生局簡任技正兼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姜郁美表示,近期抽驗台北漁產運銷市場魚貨並沒有發現有含重金屬的違法案件。

對於魚體含「砷」的疑慮,姜郁美解釋,一般淡水水質、泥土都含有機砷,魚類養殖時間愈長,含砷量會偏高。但她說,有機砷一般都會自人體排除,只要在安全範圍內,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媒體關心淡水河捕撈的魚類是否適合食用?姜郁美回答,大型養殖魚類,水質都會經過淨化,但基於食用安全性,她希望民眾不要前往淡水河捕撈魚類食用。

而行政院環保署水質保護處科長邱仁杰表示,依環保署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共分為甲、乙、丙、丁、戊5類,至於淡水河重陽橋下的水質被歸類為丁類,非屬水產用水,適用灌溉用水、二級工業用水及環境保育。

邱仁杰指出,淡水河最近一次檢測重金屬是在3月4日,檢測結果並沒有超過丁類水體的環境背景水質標準。對於該河段魚體疑受污染一事,邱仁杰說,淡水河整治已有一定成績,生機重現,實際上目前對水體內重金屬含砷檢測,也低於過往檢測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