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今(1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立法院下週一(23日)將再度協商法官法草案,該聯盟呼籲,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應該勇敢回應人民司法改革的期待,莫因一時的軟弱,迫於壞法官的壓力,讓法官法淪為法官保險法,同時,也提醒執政黨立委,嚴格把關。

《法官法》草案於16日在王金平院長的主持下進行朝野協商,但司法院所端出的協商內容,讓「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感到失望,只要考上司法官,就等於買到終身保險,根本奈何不了壞法官。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司法院版的《法官法》為壞法官設下5道保險,包括以下:

1.禁止人民直接檢舉法官。對於有問題的法官,司法院推翻多年來與民間的共識,不讓民眾直接檢舉,理由竟是,擔心湧入太多的垃圾案件,導致評鑑委員無法負荷。

2.密室評鑑,結果拒絕公開。馬英九總統在競選時曾承諾,將引進多元參與的法官定期評鑑制度。經民間強力爭取後,司法院僅承諾3年進行一次全面法官評鑑,當成人事升遷的參考,拒絕公開評鑑結果。

3.評鑑委員過半都是由官方推派。司法院受到內部保守勢力夾擊,欠缺改革魄力,加上執政黨竟要求法官評鑑委員11位委員中,超過半數之6位的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改成由立法院、監察院及司法院各推派2人,表面上製造3權平衡,背地裡卻是掌握國會多數及監察、司法兩院院長提名權的總統,包辦全部6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的任命權,讓評鑑委員的產生方式失去客觀性及公正性,民主監督不能到位。

4.職務法庭官官相護。司法院堅持,最終懲戒結果的職務法庭,其成員都由資深法官擔任,拒絕外部專家參與。例如,被監察院認定關說屬實的蕭仰歸法官在全由法官組成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中,只被要求休職半年,仍然可以回到審判台,這種做就是為壞法官護航。

5.法官獎懲採黑箱進行。司法院礙於內部保守壓力,堅持執掌法官人事遷調、風紀與考評的「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都必須具有法官身份,拒絕引進少數的外部委員,使其透明運作;於是法官期別、恩怨、年資成為決定法官人事的主要因素,法官好壞擺一邊,壞法官淘汰不了,更可望步步高升。

今天與會團體還包括: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青平台、婦女救援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和勵馨基金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