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繼續逐條審查《公共電視法》修正案,不過由於在幾個法條上立委與新聞局無法達成修法共識,所以最後僅在第13條、17條上達成初步共識,但因現場只有兩位立委,所以並未通過任何法條。委員會召委管碧玲痛批,新聞局堅持己見沒誠意,國民黨團故意缺席杯葛更令人遺憾。

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上午繼續逐條審查《公視法》修正案,針對上次審查保留的法條進行討論。在上次審查保留的第11條關於公視董監事的組成及審查委員會的同意門檻上,原先力主維持原先人數17至21人及3/4同意門檻的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也表達願意退讓的態度,同意行政院版修正案的13至17人以及2/3門檻,以換取在法條中納入「日出條款」,以免這項變更被行政院用來解決目前公視董事審查的僵局。

管碧玲強調,行政部門不應用修法的方式為董監事的審查僵局解套,而是應該將提名名單拿回去重提人選,以達到協商民主的精神。另一位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也批評,「哪有考試考一半才修改遊戲規則的?」她認為不應該替目前第五屆董監事難產的僵局來修法,「日出條款」就是要讓修法不致馬上被執政黨用來解套,通過不適任的董監事人選。不過在這點上,新聞局長楊永明表示無法接受民進黨立委的「日出條款」,所以該條再度保留。

另外在第15條董事長的職權上,與會委員與新聞局達成初步共識,除將董事長任命門檻定為全體董事的1/2,也增列董事會解除董事長職務的門檻為全體董事的1/2。

不過審查到第16條就遇上無法解決的爭議,16條規定了董事若有違規情形,公視基金會必須轉陳行政院院長以解聘,院版修正案增列了「逾期不補報主管機關得轉陳行政院長解聘」的文字,這讓管碧玲認為有讓行政黑手伸進公視之嫌。

新聞局長楊永明解釋,之所以增列該文字實則是為了限制行政權的介入,以明確化的文字來規範行政部門。不過這樣的說法並未得到管碧玲及民進黨委員的認同,管碧玲強調,公視是一個媒體,理應享有獨立的行政規範,而非院版修正案裡動輒讓官方黑手介入。

最後在雙方僵持不下由主席管碧玲宣布散會,管碧玲痛批新聞局毫無協商誠意,她說自己已經在人數、同意門檻等上面做出最大讓步,但新聞局還是拒絕「日出條款」以及修補行政黑手得以伸入公視的小洞。

管碧玲也痛批,國民黨委員缺席致使委員會無法通過協商法案,這種杯葛手法實在很不入流。管碧玲強調,之後會再安排《公視法》修正案的審查,不過她呼籲政院能正視第五屆董事提名名單的問題,不要企圖用修法來解決目前董事難產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