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地方政府紛紛叫窮之際,地方建設工程款浮濫發放的情況又浮上檯面。據新頭殼調查顯示,隨著新年度開始,地方縣市議員正陸續與縣市政府談判抬高新年度每位議員的地方建設工程分配款的價碼。而隨著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的升格或合併,部份地區議員更水漲船高,獅子大開口,要求天價配合款。

有消息指出,國民黨執政的新北市價碼已談妥,將延續過去每位議員1,200萬的額度,不過朱市長辦公室方面表示,最後數字還未確定,還在協商之中。台中市方面,據指出已傳出1,500萬的「牌價」。至於民進黨執政的台南市和高雄市,則議員們更喊出每人2,000萬元的高價碼,可是賴清德和陳菊市長都還沒同意買單,目前傳出賴清德只同意每人額度450萬。據瞭解,台南市(許添財時代)原本每人額度500萬元,高雄市則原為每人200萬元。

台北市過去的議員工程分配款在陳水扁當市長時被廢止,馬英九及郝龍斌市長期間也沒有恢復,算是五都市長之中,面對議員需索,最不用傷腦筋的一位。

年關逼近,地方政府財政窘狀畢露。去年年底,北市以外四都正式改制升格前後,未升格的宜蘭、嘉義、屏東、雲林等縣長,連袂到立法院陳情喊窮,要求儘速修訂公債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宜蘭縣長林聰賢甚至表示,員工薪水恐怕發不出來了。能夠升格的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也因接收大量債務,大分貝要求中央概括承受所有地方債務。可是就在此時,地方議會卻紛紛傳出要求加碼民代工程分配款的消息,這種「肉桶政治」的要求,在地方財政喊窮聲中,顯得更不搭調。

地方建設工程分配款歷史所來已久。宋楚瑜當省長時便透過省政府的統籌分配款及省議員的工程建議權,建立起豐沛的地方人脈,成為他2000年差點當選總統的最大本錢。

民代對屬於行政權的建設工程有形同最終決定的權力,表面上是說民代比較清楚地方建設的需要,其實便是赤裸裸地分配納稅人的錢給民代經營人脈和金脈。

許多民代會從他們的分配工程款中收取二至三成的回扣,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上星期(1月29日),屏東地檢署以貪污罪起訴六名前任及現任國民黨籍屏東縣議員,理由便是他們涉嫌從縣府地方建設經費中收取回扣。過去(2004年)北縣有近20位縣議員涉入類似案情,更傳出分配款在議員之間可以借支或出售額度的情事。

由於地方建設工程過於遷就其他利益,工程品質一向讓人詬病,鄉間闢建大道卻無人車通行,以及道路奇怪轉彎或中斷的情形都時有所聞。至於偷工減料的狀況就更不足為奇了。

有行政首長對民代分配款頭痛不已,有的首長卻能將散財工作耍得虎虎生風。前高雄縣長楊秋興去年為了選舉,把原本每人600萬的分配款加倍到1,200萬,而且是使用墊付款,先支用了下任縣長的預算。有媒體笑他是「縣長請客,市長買單」,可是他也確實利用這種方法,在去年五都選舉中捲起一片旋風。

這種鄙陋的制度為什麼一直可以存續?目前台南和高雄市議會都有議員威脅,若不應許他們所要求的額度,他們將會退回總預算。這種要求和威脅,經常是不分藍綠的。而這種惡行惡狀出了台北市,就不再有媒體關心,也是地方縣市首長通常最後不得不低頭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