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今(16)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縣市改制直轄市工作報告」後表示,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即將於25日成立,民眾原有的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等證件書狀仍具效力,無須全面換發;民眾如因改制作業而有換發需求,原則上,以免收規費方式處理。此外,原有門牌所列「鄉、鎮、市」與「村」等字,則以「區」及「里」等字遮蓋,暫無須換發。

吳揆說,請內政部等相關中央部會積極協助各改制縣市政府,妥善辦理組織調整、法規整備、業務移撥、預算籌編、人員權益保障、辦公廳舍配置、機關印信製發、人民權益宣導等相關作業,務必達成各直轄市政府施政無縫接軌、對民眾服務不中斷。

吳敦義表示,去(98)年7月2日行政院通過5都改制後,即責成內政部成立「縣市改制直轄市中央籌劃小組」,邀集相關中央部會及各改制縣市政府,研議處理縣市改制直轄市相關事宜,對於相關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在這段期間的辛勞付出,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