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市長上任在即,國民黨立委林鴻池今天提出質疑,他說五都升格後的鄉鎮市長派任區長,會不會發生市長隨意調任非原職,或做不滿4年等問題;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回應表示,所有符合派任資格之鄉鎮市長,都應派任為區長。

 

林鴻池上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林慈玲時,發表上述疑慮。

林鴻池表示,地方制度法修正時並未規定清楚,只規定做過一任的鄉鎮市長得轉任區長,他擔心五都首長上任後,會不會發生市長將轉任的區長調離原職、任期未滿四年就被調走等問題,他呼籲內政部應該要有配套措施。

林慈玲回答林鴻池的疑慮時強調,鄉鎮市長轉任區長後不可調任,職位的性質也不是機要人員,只是比照機要人員任用,且保障做滿任期,只能派任在原區擔任區長,期間也不可以有任何調動。

不過林鴻池擔心相關內容地制法內都沒有明文規定,林慈玲則表示,內政部會注意,並加強與首長溝通。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表示,地制法第58條僅規定鄉鎮市長「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區長」,並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派任。林慈玲表示,內政部已經正式函示各地方政府,只要符合資格的鄉鎮市長,都應該要派任為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