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9月否決壹電視新聞、娛樂和綜合資訊台執照申請,壹電視今(1)日發表聲明表示已提出行政訴願,認為NCC有失公允。NCC發言人陳正倉對此尚未回應,而主委蘇蘅則表示尊重。

壹電視在聲明中指出,該公司在11月26日已向行政院提出「衛星電視頻道申請否准」訴願,認為NCC忽視壹電視在新聞上的專業成就,主觀的以風格未脫羶色腥風格來否定表現,有失公允。

聲明中也表示,壹電視秉持捍衛言論自由立場,反對NCC以主觀臆測不當連結,且未給予執照申請者應有的補正權利,逕自未審先判作出否准行政處分。

對於NCC認為壹電視與壹傳媒集團其他媒體關係密切,難確信新設頻道會脫羶色腥風格區隔的意見,壹電視也作出抨擊,認為這個理由違法且違憲,NCC在缺乏法律授權下,僅以可能製作不當內容,來拒絕壹電視履行「經營及使用媒體設備,以取得資訊及發表言論」的憲法保障權利,是主觀臆測。

而NCC以壹傳媒集團旗下平面刊物(蘋果日報、壹週刊)報導內容多次引發訴訟爭議為由拒絕電視台申請,對此壹電視聲明表示,過去3年壹週刊和蘋果日報敗訴比例為1%,其中包括近期陳致中因召妓事件告壹週刊誹謗,最終法院判壹週刊報導屬實勝訴。

關於壹電視提起行政訴願一事,今日蘇蘅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民國100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時,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對於壹電視訴願提出質詢,表示壹電視執照被駁回,現改以網路播出,恐將顛覆觀眾收視習慣和電視市場。

蘇蘅表示,網路電視能否成功在於消費者接受度以及習慣能不能改變,在市場上也要面對有線電視的競爭,所以雖然網路電視是創新的科技和服務,但市場上的考驗還沒開始。

有關NCC駁回壹電視頻道申請案部份,蘇蘅則回應說,NCC是依衛星廣播電視法審核壹電視營運計畫書,並考量大法官釋字第364號,如媒體有妨害善良風俗、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利益或侵害他人權利時,國家可以依法予以限制,做出裁量,非只針對壹電視,是針對所有申請案,但對壹電視提出訴願,她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