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選舉逼近,立法院朝野近日達成初步共識,將從11月23日至26日休會四天,全力投入輔選。民進黨立院黨團決定呼應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的捐出當日薪水的要求,共捐出80萬元整(平均一名立委約2萬4千元),公督盟對此表示欣慰,對於部分國民黨立委有不同意見,公督盟希望對國民黨團亦能從善如流。

民進黨團今日(19)正面回應公督盟期待,共捐出八十萬元整(平均一名立委約二萬四千元),並責成長期關心弱勢團體的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將款項捐給台灣社會福利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以及殘障聯盟等3個弱勢團體。

公督盟表示,休會輔選並不在憲法賦予立委的職權與義務範圍內,立委輔選乃個人行程安排,再加上立法院第6會期又是重要的預算會期,影響人民利益甚鉅,因此至少應比照常理「留職停薪」,但讓立委在修會期間「留職停薪」並無法源依據,所以公督盟只能進行道德勸說,於10月19日去函立法院,呼籲立委應捐出休會輔選四天所得給予弱勢團體,將錢還給老百姓。

公督盟提醒立委,禁止休會輔選雖無法源依據,但不表示立委因此可以為所欲為,尤其立法院第6會期是預算會期,影響重大,照目前這樣的立法品質,立委休會輔選薪水照領,缺乏正當性,亦有害社會觀感,盼請三思。

對於有部分國民黨立委則填妥回函允諾捐款,或者是口頭上表達捐款意願;但仍有立委有不同意見,以及公督盟進行立委電訪,詢問立委對休會捐款一事的意見,則整理如後:

國民黨個別立委回覆函統計:

謝國樑(國民黨),捐助「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30,000元

林滄敏(國民黨),捐助「財團法人家扶基金會」 (未註明金額)

張顯耀(國民黨),捐助「榮民就養中心」30,000元

周守訓(國民黨),捐助「財團法人家扶基金會」21,228元

公督盟電訪立委對休會捐款一事的意見:

顏清標 (無盟):沒問題,平常就在捐了。

羅淑蕾(國):立委延會加班也沒有加薪,但在意的不是捐多少錢,而是要求立委捐出休會所得這種作法本身就不對。監督國會不是這樣監督,公督盟這樣做會遭人唾棄。要捐,捐出全部薪水也沒有關係。

葉宜津(民):輔選也是選民服務的一種。以她為例,一天工作12小時,立委不只是開會而已,休會輔選並非怠忽職守,並沒有對不起選民。

吳育昇(國):應尊重立法院多數決議。休會輔選並不代表荒廢職務,立委審查法案是總量管制,一定會加班把他審完,且加班不能申請加班費,難道加班費要跟公督盟領嗎?請公督盟不要在這種地方刁難立委,製造更多的社會紛爭。

林益世(國):立委開會問政重點在總時間長短,不在會期間有無休會,否則,法定會期到12月31日,多開的難道應該領加班費嗎?要求立委捐出休會薪資所得,只是抹黑立院而已。

潘孟安(民):立法院停會4天並非怠忽職守,但是民進黨願意對公督盟訴求做出善意回應,因此決議民進黨33位立委的4日所得,全數捐給弱勢團體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