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7)日通過大富媒體併購凱擘有線電視系統一案。大股東之一富邦蔡明忠也到場與NCC協商,最後做出15項承諾,包括5年內將有線電視數位化比例提高到5成、投資高畫質和數位內容、調降收視費以及8年內不得轉售等。

由於大富媒體係由富邦金控蔡明忠和蔡明興兩兄弟所成立,該併購案也攸關台灣有線電視版圖的重整,所以備受各界關注。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大富媒體的營運計畫中清楚說明未來投資數位化的具體時程和投資金額,有助促進台灣通訊產業發展;對消費者的權益也做出明顯承諾。因此,委員會議經過討論,通過併購案。

根據大富媒體今天所作出的15項承諾中提到,將投資52億元在有線電視的「實質數位化」,5年內將比例提升到50%,在2017年達到74%,並投資12億製作高畫質及數位內容,同時須給予所有頻道業者上、下架有公平、合理、無差別待遇的管理機制。

NCC也指出,大富媒體一年內不得投資類比衛星廣播電視頻道,3年內不可控制既有類比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且未經NCC許可不得新增新聞台、財經台及購物頻道。而富邦蔡家旗下媒體或企業所直接、間接控制的有線電視總訂戶數也不可超過全國總訂戶數1/3,並且在2018年各系統台執照到期前,經營權不得出售。

而大富媒體在收視費的承諾上,也針對北桃園、新竹振道等4家高於全國平均收視費之系統業者進行調降,降至540元,並會持續長期作費用調降。其亦需每半年提供相關營運、財報等資料,向NCC報告其相關承諾的執行進度。

富邦金控蔡明忠兄弟因其富邦集團有台北市政府持股,違反「黨政軍不得經營媒體」條款,所以改以蔡家私人投資成立「大富媒體公司」申請。公平會日前做出13項附加條款有條件同意後,NCC經審查、舉行諮詢會與公聽會後,最後也在大富媒體作出15項承諾後決議通過。

凱擘有線電目前擁有12家有線電視系統,總用戶數約113萬戶,大富媒體收購凱擘後將會握有1/3的有線電視系統市場。NCC指出,通過併購案有助於促進台灣通訊產業發展和數位匯流,大富媒體對於消費者權益也作出承諾,所以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