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控股併購南山人壽案在昨天被經濟部投審會否決後,今(1)日發布聲明表示無法接受,並稱這將使總統馬英九的投資台灣政策大打折扣,更凸顯台灣主管機關審核投資欠缺公平性,違反台灣加入界貿易組織(WTO)時所承諾應遵守的國民待遇原則及透明化原則。

博智控股在發出的聲明稿中先是肯定投審會的道德勇氣、實事求是。因為投審會明確指出,經相關單位進行海外查核結果,認為該案不適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應依外國人投資之相關規定辦理,洗刷了博智在這過程中,歷經8個月被部分有心人士誣指為「陸資」的冤情。

該公司接著痛批「台灣法律具高度的不確定性風險。」博智舉例,馬英九在年8月23日出席「投資台灣招商說明大會」致詞時指出「台灣應該因勢利導,讓外商加碼台灣」;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則懇切指出:「投資者最擔心的,便是投資過程的不確定性太多,導致投資獲利、風險都無法有效估計,自然會影響投資意願,如果要切實執行招商計畫,就要設法降低國內的投資障礙,強化投資者的信心。」博智很遺憾,台灣政府的這些政策論述淪為口號。

博智控股表示,任何一項投資案的審查過程,行政機關如一再回應立委或特定利益團體的要求,造成法律的不確定性,將是外國人在台灣投資的最大風險。

此外,對於金管會以博智控股不符合「後續增資能力」及「長期經營承諾」兩項審核標準,否決該案,博智回應,「對金管會所述理由無法接受。」

博智稱,關於「後續增資能力」,美國國際集團(AIG)提出的3.25億美金是投資人有權動用增資南山人壽的資金,是投資人增資能力的最好證明。而該公司出具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增資承諾函,如南山人壽有增資需求時,將立即挹注資金。但金管會卻認為:「南山人壽RBC高於275%,AIG就會收回3.25億美金」,因此有不確定性。博智反問:「南山人壽RBC如果高達275%時,已遠超過法定要求的200%,為何還需要增資?」

在「長期經營承諾」方面,博智控股表示,該公司承諾將最終受益人的股票7成交付信託7年,受託人為國際知名之金融機構花旗集團信託公司,並於信託條款中清楚約定,最終受益人7年不得轉讓持股,信託目的即在於確保投資人長期經營南山人壽。金管會卻稱「信託目的及動用條件未明訂」,完全不符事實。

該公司進一步反駁保險局長黃天牧所說「中層的控股公司無明確的信託受託人」,難以認定投資人具有長期經營的決心。博智表示,還原事實真相是,經過投資人與本土金融機構臺灣銀行洽談,銀行並無意願擔任中層控股公司的受託人,這項事實也經過保險局向台灣銀行確認。除非保險局長未被告知上述事實,否則主管機關的說法即有失誠信。

博智表示,在長達10個月的審核過程,疲於奔命,不斷補件,最後卻反被指控「補件太多次」,情何以堪。這種具有法律高度不確定風險的審查過程,除了使馬英九的「投資台灣」政策大打折扣外,更凸顯台灣主管機關審核投資欠缺公平性,違反其加入WTO時所承諾應遵守之國民待遇原則及透明化原則。

該公司強調,將繼續與AIG會商,找出對各方最有利之後續作法,以不辜負南山人壽大多數員工、業務員及保戶對該公司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