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名導演波蘭斯基重獲自由,不必被引渡回美國為33年前的性侵少女案服刑,原來是因為瑞士當局把他囚禁跟軟禁了291天,卻從來沒搞清楚,他當年在美國究竟服完刑了沒?

「是的,就是這樣」,瑞士聯邦司法與警察部(FDJP)發言人皮亞提(Philippe Piatti)對新頭殼說。

但這不是瑞士搞烏龍,而是瑞美兩國意見不同,且瑞士司法與警察部長威德默-席蘭夫(Eveline Widmer-Schlumpf)的拒美決定受到輿論讚揚。

FDJP在12日宣布不引渡波蘭斯基,聲明中說,今年3月,瑞士要求美國提出1月間一場聽證的紀錄,其中的證詞或許能夠證明,當年法官曾明確表示,波蘭斯基已經在加州一座監獄的精神病機構待了42天,這就是他徒刑的全部,不會再關了。

不過,美國卻不提供這筆聽證紀錄,因為法庭裁決這筆紀錄應該保密。

FDJP於是認為,既然不能排除波蘭斯基可能早已受完刑,那麼美國的引渡要求就有「嚴重的缺陷」。

波蘭斯基今年77歲,曾以《戰地琴人》獲奧斯卡最佳導演獎。1977年他在洛杉磯對一名13歲少女餵毒並性侵,案發後與檢方進行了認罪協商,但在法院宣布量刑前,他擔心被判重刑,於是棄保潛逃出境,從此長居法國。

去年9月底他前往蘇黎世,準備在影展領取終身成就獎,才下飛機,就被瑞士警方逮捕,引發國際震驚。許多歐洲電影文化界人士批評瑞士把貴賓變成階下囚,不夠光明正大,應該要放人。

瑞士司法與警察部當時說,這是在美國2005年發布波蘭斯基的國際逮捕令後,瑞士警方首次明確預知他會在何時何地出現,瑞士跟美國簽有引渡協定,沒有理由不執法,也不會因為他是名人就給予特殊待遇。

去年11月下旬,波蘭斯基的第二次保釋聲請獲准,繳交約新台幣1億4500萬元的保釋金後,被限制住居在他位於瑞士高檔渡假勝地格斯泰德(Gstaad) 的別墅,戴上電子監控手環,以防逃跑。

有趣的是:這回瑞士決定放人,對於當初抓人的說詞也有了改變。FDJP聲明說,國際法和瑞士國內法都包含信賴保護原則 (Vertrauensschutz),波蘭斯基在瑞士購買別墅,近年來多次進出瑞士,美國和瑞士都沒對他採取行動,他更是相信蘇黎世影展之行不會有事, 才會前來,瑞士必須考量到這點。

但這點不是當初就知道嗎?為何今是而昨非?皮亞提回答,這是跟聲明上的第一點,也就是波蘭斯基可能已服完刑的問題綜合考量,「第一點比較重要」。

瑞士當局會不會對波蘭斯基有所道歉或賠償?皮亞提說,如果波蘭斯基提出要求,「理論上是可能的」,但現在他不能預測。

儘管逮捕波蘭斯基時,威德默-席蘭夫從法律上解釋得面面俱到,但一直有聲音質疑瑞士屈從美國壓力,尤其不久前美國司法部迫使瑞士銀行(UBS)交出涉逃漏稅美國客戶的資料,有違反瑞士銀行保密之虞,令不少瑞士人反感,波蘭斯基案更加深了不愉快聯想。

如今,這位女部長至少可以免除這種質疑了。法語區《時報》(Le Temps)的一篇分析文章稱拒絕引渡是個「勇敢而可敬的決定」。

文章說,引渡絕不是僅僅行政或法律問題,每個案件都有其獨特性,政治當局有取捨的空間;波蘭斯基案具有許多瑕疵,而且被害人早已表示原諒波蘭斯基,不想再追究,威德默-席蘭夫不能對這些情況視而不見。

這篇文章並說,威德默-席蘭夫不擔心得罪華府。瑞士在今年初不顧中國敵意壓力,接受了二名從關達那摩灣反恐監獄釋出的維吾爾族囚犯,顯示瑞士對美國而言是可靠的。

但在美國方面,據媒體報導,從國務院、司法部到洛杉磯檢察官,都對瑞士的決定表達了不滿。一位國務院發言人說,波蘭斯基所犯的嚴重罪行,被瑞士以「技術問題」規避掉,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