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第3次專家磋商,今(13)日上午9時起在北京首都大酒店舉行,由國貿局長黃志鵬與大陸商務部台港澳司長唐煒主談。

兩會專家分別在今年的1月26日和3月31日在北京、台灣桃園,就ECFA進行過2次的專家磋商。

今天進行的第3次磋商,一開始由唐煒和黃志鵬分別致詞。黃志鵬指出,兩岸商簽ECFA已舉行2次正式協商,雙方對於協議文本的草案,早期收穫計劃包括貨品與服務業的原則方向,和其他執行這兩個早期收穫計劃的附件:原產地規則、服務提供者的定義、貿易救濟的概要內容都做了深入討論,達到很多共識。

黃志鵬表示,包括貨品降稅、服務業有些部門的開放,也會觸及到雙方未來投資保障及智慧財產保護與雙方經濟合作的推進,這樣的協議需要雙方有一個建制性的合作計劃,讓資源更充份有效的發揮,增加競爭力。希望這次磋商,能像以往一樣保持誠意善意,儘速完成大事。

至於中國的態度,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昨天在記者會上透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商談已取得顯著進展,在大部分問題上達成了共識。雙方對已取得的成果都是充分肯定的。

范麗青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商談「已經進入收尾階段」,希望雙方繼續共同努力,爭取簽署一份真正有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兩岸同胞的經 濟合作協議。

早期收獲是指雙方認為在協議簽署後,可以率先降稅的部分產品和彼此開放的部分服務業領域。據透露,對台灣方面提出的早收項目,大陸方面採納的比例相當高。並且無論是在受惠金額還是比例上,大陸都將明顯少於或低於台灣。

對此,范麗青也指出,早收計劃畢竟只是框架協議實施的第一步,不可能一次解決所有問題。在框架協議生效後,雙方還將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協議進行協商,解決未納入早收計劃的產品降稅及服務業市場開放問題。

對於有消息稱ECFA可能會在6月底簽署,范麗青回應說,能不能在6月底前完成簽署,需要商談雙方繼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