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於中國綠色和平組織來台申請設立基金會,使得台灣綠色和平組織成了「附屬於」中國的「孫機構」,恐排擠台灣NGO組織國際空間。今天包括台灣環保聯盟等多個公民團體提出強烈質疑,但行政院環保署行文相關部會意見,竟多表「無意見」。

國際綠色和平中國分會,近來向行政院環保署申請設立「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根據該基金會捐助章程第19條規定:「本會如因故解散或結束時,其賸餘財產全部捐贈在香港登記註冊的綠色和平,不歸屬於任何個人或營利團體。」而且,該基金會在應徵工作人員時,竟然詢問求職者的統獨立場。

對此,包括台灣環保聯盟、圖博之友協會、勵馨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高雄市綠色協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等多位民間團體代表,今天召開記者會,對此提出強烈質疑。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今天在newtalk「開放編輯室」嚴辭抨擊,該基金會一旦成立通過,不是國際綠色和平的「子機構」,而是「附屬於」中國綠色和平的「孫機構」。他說,放眼全世界,從來沒有一個國際NGO組織,以「子機構」名義,在他國再設「孫機構」,台灣堪稱首例。

1970年成立的國際綠色和平組織,源自於加拿大興起的環境野生動物保育機構。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綠色和平在港成立「中國綠色和平」,接著又在北京設立基金會。

今年,隨著兩岸交流升溫,「中國綠色和平」來台申請設立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目前該申請案正在環保署審查,預料若沒有意外,可望通過申請。

由於中國綠色和平組織,以中國分會名義在台設立基金會,多位民間團體憂心,未來恐將排擠台灣民間組織的國際空間,甚至參與國際行動,可能都會受到打壓。前台灣環保聯盟理事長,同時也是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透露,曾致函國際綠色和平組織,但並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至於官方的態度,方儉也提到,環保署在審核該案時,曾行文相關部會,除了財政部針對基金會章程中提到解散後財產捐贈香港綠色和平的部分,此舉恐怕無法適用台灣免稅優惠;其他包括法務部、農委會、新聞局多表「無意見」。

不過,根據行政院陸委會在回覆環保署公文中提到,「在香港登記的綠色和平。。。」方儉認為,在香港登記的主體是「中國」綠色和平,但陸委會避重就輕漏提「中國」二字,方儉認為,陸委會有偽造文書之嫌,不排除對陸委會提告。同時,他也憂心指出,官方的立場很重要,如果此惡例一開,未來恐怕愈來愈多案例,進一步排擠台灣NGO組織的國際空間。